今日,榮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6部門
聯合印發
《榮縣持續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》
涉及“房票”安置
保障性住房建設和供給
購房信貸、住房“以舊換新”
購房補貼等
據悉,此次政策措施
有效期至2025年5月31日
《措施》明確提出,大力推行“房票”安置。統籌建立縣級“房源超市”,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拿出優質房源進入“房源超市”,鼓勵購房戶在“房源超市”中購買商品房。支持在集體土地征收拆遷、國有土地房屋征收、城中村改造、棚戶區(城市危舊房)改造、實施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及受山洪地質災害威脅村(居)民避險搬遷中,通過發放“房票”實現自行安置。
此外,《措施》將保障性住房擴大到整個住房困難群體,明確按照“以需定購”“職住平衡”原則,以合理價格收購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配售配租保障性住房。
在放寬購房信貸政策方面
《措施》明確在本縣范圍內購買住房
只核查購房人在擬購住房所在縣域住房情況
無住房的認定為首套房。
1、凡是已掛牌出售、出租的商品住房,不計入居民家庭住房套數。統一首套和二套房最低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比例為15%。
2、取消省內異地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提取公積金工作地、戶籍地限制。
3、在2025年12月31日前,在我縣貸款購買自住住房的,實行“既提取首付又提取還貸”政策;在我縣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,支持提取住房公積金直付購房首付款
4、延長父母子女互提住房公積金政策、新就業大學生公積金貸款支持政策至2025年12月31日。
《措施》還提出
1、住房“以舊換新”——
在政策期間內,對出售位于我縣行政區域內的自有住房并在現住房出售后1年內在我縣行政區域內重新購買住房的納稅人,對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個人所得稅,可按規定享受退稅優惠。支持縣行政區域內自行確定給予住房“以舊換新”財政補貼或發放消費券等。
2、購房補貼政策——
★ 明確購買縣城區新建商品住房的,給予400元/平方米購房補貼。
★ 符合政策生育二孩、三孩的家庭,購買中心城區新建商品住房的,分別給予300元/平方米、500元/平方米購房補貼。
★ 縣內符合公租房租住條件的在租戶或輪候戶家庭,購買縣城區新建商品住房60平方米以下、60平方米(含)—90平方米、90平方米(含)以上的,分別給予2萬元、3萬元、4萬元購房補貼。
★ 在縣城內務工的農村戶籍人員,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人員購買縣城區新建商品住房的,給予300元/平米購房補貼。
(1)農村戶籍遷入榮縣縣城;
(2)連續繳納6個月社保的人員。
單套補貼金額不超過10萬元
【第1、2條和第3條或第4條購房補貼可疊加享受
(即:第1、2條+第3條或第1、2條+第4條)】
3、縣城區范圍內的相關補貼——
購買縣城區范圍內新建車庫車位的,給予5000元/個的補貼。
購買縣城區范圍內新建商業用房的,按總房款的2%給予補貼。
此外,《措施》還在住宅小區車位有效利用、地塊商住比例、購房戶得房率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繳納、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、規范存量房網簽備案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措施。
需要注意的是,以上補貼自2024年10月15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止。相應稅費由商品房交易雙方依法繳納,特定人群補貼政策每戶僅能享受一套且購房5年內交易和轉讓的需退回享受優惠政策獎補資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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